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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天书院 > [综英美]小丑竟是我自己 > 第174章 第一百七十二章
 
独居。尸体腐烂。无亲无友。没有牙科记录。

理论上, 没有能够证明尸体身份的直接证据,也没有会执意追查身份真实性的亲友。这几个要素叠加在一起,非常容易让人想到假死、替死。

那具尸体真的是伯劳夫人本人吗?

杰克思考了一会儿,有了名字就好办多了, 他继续在陈年旧案中寻找关键词, 很快找到了一份圣玛丽安医院提供的索引, 是关于女仆入职时提交的健康表的。

但很显然,圣玛丽安医院仅仅录入了名字,并未把完整的体检报告提交到数据库终端。杰克只好收起电脑,继续干点猫女的活,他自行潜入圣玛丽安医院的地下废弃档案室, 避开监控室, 嘴里咬着小手电筒,足足搜索了一个半个小时,看得眼睛都花了, 才从浩如烟海的档案中找到他想要的牛皮纸袋。

二十多年过去,档案袋已经发黄变脆, 被虫蛀得朽烂了一角,档案纸上的墨迹有晕染的痕迹,杰克带上手套, 小心翼翼地把档案拿出来,一眼便看见别在右上角的黑白照片。

尽管水痕严重, 相片极其失真, 人像都带着严重的锯齿,杰克仍然能看出,那是个苍白、瘦弱、眼神阴沉的姑娘。她的嘴唇单薄,颧骨高而突出, 有一头充满亚裔风格的黑色鬈发,狡诈而狭长的狐狸似的眼睛。额前厚厚的长刘海盖住眼眶,把两颗碳球似的眼睛藏在深深的阴影里。她平视前方,嘴唇勾起一个弧度,似笑非笑,像嘲讽又像关怀。

瓦伦玛·蒂娜。

杰克把目光从照片上移开,开始翻阅体检报告。这份健康调查表短得吓人,仅仅写明了受检者没有精神病史,没有违法履历,且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家族遗传病史,是可以胜任工作、没有风险的人。

杰克看着体检表上的数字,在心里构想着二十年年的瓦伦玛的模样。她是个高瘦的姑娘,体重却很轻,在在孤儿院和社区学校长大,有些轻微的营养不良,身材瘦削,骨感嶙峋。而且最引人注目的是身高,178cm的身高,即使放在男人当中都算醒目的,这种身高的伯劳夫人竟然是女人。难怪杰森的父亲会认错她的性别。

杰克沉思了一会儿,将档案塞进口袋里,然后找出一把折叠铲子,裹上雨衣。他又得去干点挖坟的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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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伦公墓。由哥谭爱心联合会出资牵头,建立于哥谭市郊外的慈善墓地,专门用于埋葬无亲无友的孤寡人士。后来哥谭爱心联合会破产,莎伦公墓失去了资金维护,成了混乱的无名公墓。随着时日迁延,雨打风吹,设施老旧,公墓越发鬼气森森,周围的居民声称有鬼火在这附近飘荡。

杰克把撬棍翘起那头塞进棺材盖里,陈腐的臭味和土壤的潮湿气息扑面而来,让他几乎无法呼吸,天幕深处飘来细小绵密的雪花。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压下撬棍,随着一声木材断裂的声响,棺材盖被推开了,呈现在他面前的是惨白的裹尸布,不规则的突起描摹出骨骼的轮廓。漫长的二十年,足够让一代人成长的时间,绝代佳人也烂成了一具骷髅。

杰克带上乳胶手套,掀开裹尸布,掏出卷尺和便携手电筒,虽然内脏已经完全腐烂,不能测定内容物的理化性质,但骷髅能告诉他的也很多。

杰克很快得到了他想要的信息,死者的盆骨很宽,这证明死者确实是女性,他又测量大腿骨的长度,推断死者生前的大致身高,应该在170cm左右,身高和性别都差不多对上了。但是最重要的是,杰克捡起尸体脖子处两块小小的骨头,将它们拼在一起,形成一个月牙形,这是舌骨,位于下颌和脖颈交界处的一块小骨头,它有很明显的断裂痕迹。

这具尸体是被人用绳子从后面勒死的。凶手的力气很大,造成了舌骨骨折。

果然不是自杀。

但是,线索在这里就断了。

二十四年前,伯劳夫人按照韦恩集团的规划地图杀人抛尸,证明她一定跟韦恩家族存在某种关联,虽然还存在受害者都有婚育史的的问题,但伯劳夫人是有机会接触到托马斯夫妇的女仆这也勉强说得通。

如果瓦伦玛·蒂娜真的就是伯劳夫人,她二十四年前就被不明凶手勒杀,陈尸在自己的住所后三个月才被发现,那么,以当年的哥谭警局只要没人追查就用心脏麻痹这个理由结案的尿性,瓦伦玛·蒂娜的死肯定没有尸检报告,也没有警察调查凶杀现场。再加上她是独居,孤儿院长大,无亲无友,社区学校不会存留她的学籍档案,即使她当年有朋友,到了现在恐怕也无从查起,在不在人世还是另外的说法。二十年的时间足够抹去这个女孩留在人间的一切痕迹,除了一具干瘪的骷髅和一摞陈年悬案的报告,她没有给这个世界留下更多。

但是勒死她的人是谁?谁会袭击一个单身独居的女人?

□□?抢劫?是同谋封口,还是其他原因?

不过,就算她真的遭遇了这些,从一具骷髅上也看不出来。

杰克叹了口气,收起铲子、手套和手电筒,把棺材盖合上,就要离开他挖的深坑,忽然他向上看去,正看见一个站在土坑边上的高大黑影,以及像鬼火一样莹莹跳跃着的幽蓝色光点,他愣了一下,脚底一滑,险些从土坡上滚下去,那黑影眼疾手快,拽住他的手臂,将他稳稳地拉了上去。看到眼前人,杰克才长出了一口气:“你下次走路能不能出点声?”

“是你自己太投入了。”蝙蝠侠按灭了飘荡的量子屏幕。

“不跟杰森吃一顿大餐然后在圣诞树旁紧紧相拥痛哭流涕地说爸爸爱你?”

蝙蝠侠没理他的揶揄:“有什么发现吗?”

“性别和身高基本都符合,不符合的是死因,她不是死于心脏麻痹。”杰克说着在脖子上做了个勒紧绳子的动作,“是被人勒死的。”

“你怎么对伯劳夫人这么感兴趣。”

“反正也闲着没事做,不如来查查案子解闷,就当是散心了。你难道愿意天天看着我拉着一张脸?再说了,你不也在这儿吗?”

蝙蝠侠没有笑,语气平稳、冷静、不带任何感情,像是脸上盖着一张铁面具。以前他从来没有用这种表情跟他说话,杰克正在莫名其妙,突然觉得他现在的神色分外熟悉,想了很久才明白他在哪儿见过,然后为此毛骨悚然——这是蝙蝠侠审问罪犯时的语气。果不其然,蝙蝠侠沉默了片刻,冷冷地说:“不久前,有个少年混混在哥谭城郊被不明人士袭击,受伤很严重,我已经调查了案发时的监控,和车载gps的历史行动路线,所以,杰克,案发的时候,你在哪儿?”

杰克面不改色:“案发时间是几点?如果是凌晨两点半左右,我确实有开车去24小时商店买一些蔬菜,你不会以为是我袭击了他吧?”

别害怕,看着他的眼睛,跟他对峙。

虽然袭击少年犯完全是临时起意,没有做非常充足的犯罪准备,但他在事后已经把一切都解决了,他确定少年犯没有看清他的脸,没有监控摄像头拍到他从小巷里走出来,现场也不可能有目击证人,凶器和沾到鲜血的雨衣也处理干净了。与此同时,他故意让手法表现出一种不专业,就是为了伪装成普通的抢劫。

所以蝙蝠侠手上没有指向他的直接证据,现在看似笃定的盘问,也仅仅是套话和观察他的态度,他不能表现出任何害怕、心虚。不能挑眉,不能握拳,不能移开视线,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太过积极地自证。这些都是异常,一旦被蝙蝠侠看穿就完了,冷面无私的黑暗骑士绝对会把他塞回阿卡姆去。

“戈登局长认为抢劫犯是熟手,受害者完全没看见他的样貌,只看见他穿着一件雨衣。根据商店老板的证言,他卖给了你一件相同的雨衣。”

杰克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对蝙蝠侠摆了摆手:“不是,我就算真的袭击了路人,为什么要穿新买的雨衣去袭击?这跟买把新刀杀人还把凶器和购□□一起丢在现场有什么区别,我就算真的突发奇想搞搞犯罪,也不会用这么低级的手法。”

“哪件雨衣呢?”

“在车的后备箱里,要不要车钥匙?”杰克耸了耸肩。

他知道蝙蝠侠来之前肯定已经调查了他的别墅和车子,百分之百找到了他塞在后备箱的湿淋淋的雨衣,但他肯定没有在雨衣上验出鲁米诺反应,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同一件雨衣。他作案时披的那件雨衣早就被他丢进壁炉,烧出来的灰洒进花坛深处,如果蝙蝠侠能从那堆灰里验出受害者的血,那杰克就认栽。

蝙蝠侠并不相信他:“你的刀呢?把你的刀给我。”

来了。之前都是彩头,现在才是重点。

蝙蝠侠的侦探能力世界顶尖,如果要完美掩盖犯罪事实,就不能去思考如何完美犯罪,正面挑战蝙蝠侠最擅长的地方是不理智的。因为作案这种事本身就是欲盖弥彰,当你想掩盖一个线索,就必定留下更多线索。如果侦探的查案技能无懈可击,那么侦探本人就是突破点。必须利用他的感情,准确来说,是利用愧疚,让他的心也会阻拦他。

杰克默默不语地从口袋中掏出拆信刀,递给蝙蝠侠。蝙蝠侠很快就在头发丝粗细的缝隙里发现了新鲜的血痕,他冷声问道:“这是谁的血?”

我的。

拆信刀已经用特殊溶液酸洗过了,就算有残留着没清洗干净的血,酸洗也会把dna破坏的一干二净,这样就无法跟受害人进行对比。至于现在拆信刀上的血,是杰克自己的。

杰克沉默片刻,不做任何表情,只是拉起袖子,露出自己的手臂,苍白的手腕上赫然有两道平行的划痕,已经结了深红色的血痂,像缠绕的红绳。虽然他不说,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怎么留下的,他只给蝙蝠侠看了一眼,就飞快地把袖子扯下来,好似在遮掩见不得人的烂疮。

蝙蝠侠愣了刹那,面色和缓下来,宛若卸掉了一张凝固的面具。也许他也有两张截然不同的脸,蝙蝠侠的脸,布鲁斯的脸,现在他就是温和的布鲁斯。他把拆信刀还给杰克,低声说:“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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