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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天书院 > 终极仙道秦风秦嫣儿 > 第114章 金鼎之城,通天剑痕
 
莫轻云听的入迷,但秦风讲了一部分后,就站起身来,笑了笑。

“先赶路吧,等到了军营安顿下来,我再说的详细一些。”

莫轻云正听的起劲,他却突然停下,不由白了他一眼。

可现在确实是赶路要紧,她知道轻重缓急,并不强求。

两人一起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之后每次休息,莫轻云都缠着秦风,让他多讲一些。

秦风也无所谓,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就当闲时聊天了。

但是,夜里休息的时候,莫轻云听的入迷,都不想离开他的房间,就让他很无语了。

最后还是他狠下心来,把莫轻云推出门去,夜里才能睡个好觉。

从北斗城到飞龙军现在的驻地,快马加鞭大概要五天时间。

夜里他们肯定是要休息的,毕竟不是铁人。

好在这一路都有城镇客栈,再不济也有村庄可以留宿。

孤男寡女同行一路,路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次数多了之后他们都懒得再去解释。

秦风前世就是军人,对兵法的研究自然很多。

于是莫轻云这一路上听他讲的越多,对他就越崇拜。

几天过去,她已经彻底变成了秦风的小迷妹。

端茶倒水捶肩捶背,无微不至,几乎变成了他的贴身丫环。

这让秦风非常无语。

好好的女将军,就因为他讲了一些兵法,就变成这样,至于么?

他也就是纸上谈兵而已,从未亲身实践过。

那是和平时代啊,祖国已经好几十年没有过战争了。

所以莫轻云对他越体贴,他心里就越发虚。

第四天傍晚,两人赶在太阳落山前,进入了一座城池。

在城里休息一夜,明天应该能在入夜前,赶到飞龙军的驻地。

这座城池,名为“金鼎城”。

这里已经是魔云山脉的边缘,地形崎岖,山峦叠起,交通并不便利。

得名于建城之初,皇室铸了一个金鼎送来,当作镇城重器。

因为,这是一座地势险要的重城。

之所以说它是重城,是因为在这个位置,魔云山脉有一条峡谷。

这条峡谷,本来是没有的。

而是几百年前,被一位不世强者,一剑劈出来的。

那是一道通天剑痕,从魔云山脉西边的大秦帝国,截断了山脉,一直延伸到了这里。

大秦帝国的军队,由此峡谷而入,侵入了魔云国。

魔云国组织起军队,发起反击。

也就是,现在的飞龙军。

两国交战数百年,不分胜负,却都死伤惨重。

加上时常有妖物从山脉里冲出来,袭击路人、村庄。

导致这里的民风极为彪悍,和安宁祥和的北斗城多有不同。

刚一进城,秦风便察觉到了许多不太友好的目光。

但见他和莫轻云一起时,这些不友善的目光纷纷散去。

“秦风,记住别离我太远。”莫轻云驾马贴近秦风,低声说道。

“时常有大秦的探子混进来,所以城里的人警惕之心很强。你别离开我身边,不然生面孔在城里容易出事。”

“好。”秦风点了点头。

大秦帝国,倒是让他想起了,前世两千年前的那个大秦帝国。

当然,他知道这只是碰巧同名而已,历史上的朝代和国家也多有重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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